优质福州的夫妻如何合法查询对方财产信息?
嘿,朋友们!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在福州挺热门的话题——查男女。不过这里说的“查男女”可不是大家想的那种看胎儿性别哦(那是违法的),而是最近很多人关心的夫妻间财产查询那些事儿。你知道吗,今年6月1日开始,福建实施了一个新条例,专门规定了女性查询配偶财产的权利,这事儿在网上可热闹了。
先说说这个《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》,里边白纸黑字写着:“妇女持身份证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,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、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”。说白了,就是妻子可以合法地去查老公名下有什么房子、车子了。
✨ 这规定是怎么来的?
其实这个规定不是凭空出现的,它是有法律基础的。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行政法系主任王书娟教授就解释了,民法典早就规定了“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、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”。所以啊,福建这个条例只是把已有的权利具体化、可操作化了。
说白了,就是以前虽然法律有相关规定,但很多人不知道,也不知道怎么操作。现在福建这个地方立法把它明确了,让女性朋友们知道怎么去行使这个权利。
✨ 男的能不能查女的财产?
这个问题可是争议的焦点!我看到很多网友都在问:“如果老公也可以查询老婆的财产,我觉得这个规定没问题”。这种担忧很能理解,毕竟夫妻平等嘛。
官方是怎么回应的呢?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说,这个规定保障“她权利”,但并不排斥“他权利”。王书娟教授也说了,财产查询主体本来就不限男女,只是这个条例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规,所以从女性角度写。
但说实话哈,我觉得这个解释有点绕。条例里只写了“妇女”可以查,没提男性能不能查,这不就让人感觉有点不平衡吗?不过从法律角度看,男性其实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去查询,只是这个条例没有明确写出来而已。
✨ 查询是不是随便查?
这里有个重要误区要澄清一下:这个查询不是无条件的!王书娟教授特别强调:“必须遵守‘依法’查询的明确前提”。什么意思呢?
你要带齐证件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这些证明你们是夫妻的东西
你得按照现有的财产查询规定来,比如查房产就要按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的规定
不是想查什么就查什么,只能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查询
所以啊,不是说你一冲动就能把对方查个底朝天,还是有规矩要守的。
✨ 为什么会有这个规定?
咱们得明白立法的良苦用心。北京市盈科(福州)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韩正武说了句实在话:“公开透明才有利于维护夫妻、家庭的和谐关系,互相隐瞒只会引发更多猜忌和割裂”。
现实中,确实存在一些夫妻一方(特别是女性)对家庭财产情况不了解,离婚时吃亏的情况。这个规定其实就是给弱势一方一个知情权保障,让夫妻共同财产更加透明。
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教授还提到,现在夫妻共同财产组成“多元化了”,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中,群众“并不了解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这项权利”。所以这个规定也是普法的一种方式吧。
✨ 福州执行起来会怎样?
作为福建省会,福州肯定会严格执行这个规定。但具体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:
房地产管理部门、车辆管理单位怎么核实证件的真实性?
查询的范围到底有多大?能不能查银行存款、股票这些?
如果一方反复查询,会不会变成骚扰?
这些实施细则还需要在实践中慢慢完善。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姜孝贤倒是乐观,认为立法讨论本身就是普法过程,能帮助立法机关“更好地听取公众意见”。
✨ 夫妻间该不该查来查去?
说实话哈,我个人觉得,法律给个查询权利是好事,但夫妻关系真正的基础还是信任和透明。如果关系已经差到需要动用法律手段去查对方财产的地步,那这段婚姻本身可能已经出现严重问题了。
理想的夫妻关系应该是开诚布公的,财产本来就是共同的,有什么好隐瞒的呢?我比较赞同韩正武律师的观点:“公开透明才有利于维护夫妻、家庭的和谐关系”。
不过话说回来,有这个规定作为保障,也许反而能促进夫妻间更加坦诚相待,因为知道隐瞒不了了啊。
💎 个人观点时间
说了这么多,我谈谈自己的看法吧。这个规定从保护弱势方权益的角度看是进步的,确实能给女性(特别是全职妈妈)一个保障。但立法技术确实可以更完善一些,比如直接规定“夫妻一方”都可以查询,而不是只写“妇女”,这样就能避免很多争议了。
不过任何立法都不可能十全十美,都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。重要的是咱们福州人,乃至福建人,能够理性看待这个规定,既不要把它妖魔化,也不要神化。它只是维护夫妻财产知情权的一个工具,怎么用好这个工具,关键还看使用的人。
说到底,法律只是底线,真正的幸福婚姻还是要靠夫妻间的信任、理解和沟通。查财产权利是最后一道保障,希望大多数夫妻永远用不上这个权利,那才是真的和谐呢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